<书图03>已得和未得之地
1406~1360BC
圣经 | 说明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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书11:16-23,12:7-8 | 约书亚夺了那全地,在约但河西计有山地、一带南地、歌珊全地、高原、亚拉巴、以色列山地和山下的高原、从上西珥的哈拉山、直到黑门山下利巴嫩平原的巴力迦得。 |
书12:1-6 | 约书亚在约但河东击杀亚摩利人的两个王,得了他们的地,就是从亚嫩谷直到黑门山,并东边的全亚拉巴之地,直到基述人和玛迦人的境界。 |
书13:1-7 | 未得之地计有:非利士人全境、西顿人的米亚拉到亚弗、迦巴勒人之地、全利巴嫩等。 |
未得之地是以应许地为目标而尚未能取得者,可与民卅四章及<民图02>作一比较,因此未取得之地尚有很大的面积。在最初两次的分地时,六个支派所得之地都相当的大,但第三次分地时,七个支派所得的面积都很小,而且有几个支派的地业是从原已分得其他支派的地业中取出的,足见所得之地实不够分配,如果能取得所有的应许地,情形就会大不一样了。